塑料飲料瓶裝飲料不宜加熱飲用
進入冬季已來,隨著室外溫度的驟減,一些戶外飲料攤位上多出了一口電飯鍋,商販們將各式瓶裝飲料放入其中進行加熱售賣,很受顧客歡迎。
連續幾天,記者探訪石家莊街頭的一些飲料攤位發現,在中山路與建設大街交叉口和建華北大街等處,均有售賣加熱飲料的現象,為使鍋中飲料保持溫熱,電飯鍋將鍋中水加熱后,攤主并不馬上斷電,而是一直通電使其處于保溫狀態。一位攤主說,加熱的和常溫的是一個價錢,但顧客普遍喜歡選擇加熱的。
“之所以買加熱的飲料,是因為自己腸胃不好,既可以暖腸胃,還可以暖暖手。”剛選了一瓶加熱奶茶的楊女士說,商販想得很周到的,天這么冷,走在外邊,還是愿意買一些熱乎的。
對此,有關介紹說,市面上常見的礦泉水、奶茶、碳酸飲料等塑料瓶瓶底三角標內的數字“1”,代表著PET,標著‘1’的塑料瓶耐受高溫在65攝氏度左右,它在低溫使用是安全的,不適合反復加熱,如果加熱甚至煮沸,PET遇熱會釋放一種有毒物質DEHP,危害人體健康。